版权事务

Copyright affairs

版权事务

汇编作品是指汇编若干作品、作品的片段或者不构成作品的数据或者其他材料,对其内容的选择或者编排体现独创性的作品。汇编作品的著作权由汇编人享有,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

摄影作品,是通过摄影师或业余爱好者通过灵感,摄影技术等对自然、人物等客观事物进行描绘、供人欣赏的艺术作品。

电影作品是为了电影放映而连续录制在相应的感光物质上、大部分配有声音的任何一连串图象。在银幕上放映的影片是电影作品的传统形式,然而越来越多的版权法把其他种类的视听作品也视为电影。对于电影作品的版权保护,大多数版权法都有特殊的规定。

文字作品包括文学、艺术、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作品。创作上述作品的方式之一可以是文字作品。

口述作品亦称口头作品,是指即兴的演说、授课、法庭辩论、即赋诗词等以口头语言创作,未以任何物质载体固定的作品。

音乐作品,是指受版权保护的包括有各种音响的组合(乐曲),配有或未配文字(诗句或歌词),用乐器和人的声音表演艺术作品。若这类作品打算进行舞台演出则称为戏剧——音乐作品。音乐通常也是电影作品的组成部分。音乐作品的作者通常指作曲者。

戏剧作品是指将人的连续动作同人的说唱表演和表白有机的编排在一起,并通过表演来反映某一事物变化过程的作品。戏剧作品包括话剧、歌剧、地方戏剧、广播剧等。

舞蹈作品是为在舞台上跳舞的一组动作的构图,或主要是配合音乐而创作的其他模式的连续姿势。一般认为舞蹈作品是可以获得版权保护的作品,但是有些版权法对舞蹈不予保护,除非舞蹈以一种适宜的形式固定下来。

美术作品,是指绘画、书法、雕塑等以线条、色彩或者其他方式构成的平面或者立体的造型艺术作品。美术作品包括纯美术作品和实用美术作品。

摄影作品,是通过摄影师或业余爱好者通过灵感,摄影技术等对自然、人物等客观事物进行描绘、供人欣赏的艺术作品。摄影作品包括婚纱照作品、艺术照作品、儿童照作品、广告作品、孕妇照作品、全家福作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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