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事务

Trademark affair

马德里申请

马德里体系简介

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即根据《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以下简称“马德里协定”)或《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有关议定书》(以下简称“马德里议定书”)的规定,在马德里联盟成员国间所进行的商标注册。相对于单独去国外注册,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具有覆盖范围广、手续方便快捷、费用相对低廉的优点。后续的管理维护也更加方便,通过一个集中的一份申请,就可变更、续展或扩展全球商标。

  “马德里联盟”是指由“马德里协定”和“马德里议定书”所适用的国家或政府间组织所组成的商标国际注册特别联盟。中国、美国、德国、法国、英国、意大利、日本、韩国、俄罗斯、澳大利亚、瑞士等世界主要经济体都是马德里联盟成员,后续有更多的国家陆续加入其中。

 

商标国际注册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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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步:通过所在国家或地区的知识产权局(原属局)提交申请

在提交国际申请前,必须首先在本国知识产权局取得商标注册或提交注册申请。

该注册或申请称为基础商标。之后可以通过本国知识产权局提交国际申请,该局将对你的申请予以证明,并交至WIPO。

第2步:由WIPO进行形式审查

WIPO对国际申请仅进行形式审查。一旦审查通过,商标将登记在国际注册簿中,并在《WIPO国际商标公告》上公布。然后WIPO会给你发送国际注册证,并通知你希望自己商标获得保护之地的所有知识产权局。

要指出的是,国际注册的保护范围在程序的这个阶段还是未知数。只有在你为商标寻求保护之地的知识产权局进行实质审查并作出决定之后才能确定,详见第3步。

第3步:由国家或地区知识产权局进行实质审查(被指定缔约方主管局)

希望商标获得保护之地的各知识产权局会在适用的时限内(12个月或18个月),根据各自立法作出决定。WIPO将在国际注册簿上记录各局的决定并通知你。

如果某个知识产权局全部或部分拒绝保护(驳回)你的商标,该决定并不影响其他局的决定。针对驳回决定,可以根据有关立法直接向该局提出复审。如果某个局同意保护你的商标,会发出给予保护的声明。

商标国际注册有效期为10年。每个10年期结束,可以直接向WIPO续展注册,在有关指定缔约方取得效力。

 

二、如何办理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申请

  (一)申请人资格

  申请人必须具有一定的主体资格。申请人应在我国设有真实有效的工商营业场所;或在我国境内有住所;或拥有我国国籍。另外,台湾省的法人或自然人均可通过商标局提出国际注册申请。而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的法人或自然人目前还不能通过商标局提出国际注册申请。

  (二)申请条件

申请国际注册的商标可以是已在我国获得注册的商标,也可以是已在我国提出注册申请并被受理的商标。

(三)申请材料

  1.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申请书;

  2.外文申请书(MM2表格);

  3.加盖公章或签字的申请人资格证明文件,如营业执照复印件、居住证明复印件、身份证件复印件等;

  4.委托代理人的,应附送代理委托书;

5.指定美国的,一并提交MM18表格。

(四)《国际注册证》的领取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国际局收到符合《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及其议定书共同实施细则》的国际注册申请后,即在国际注册簿上进行登记注册,并给商标注册申请人颁发《国际注册证》并通知各被指定缔约方商标主管机关。

  《国际注册证》由国际局直接寄送给商标局国际注册处,再由商标局国际处转寄给申请人或商标代理机构。应该注意的是,申请人填写地址一定要清楚,如果申请人的地址有变动,应及时办理变更。


THE END